一、技能鉴定站(所)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本规则,做好考场准备
工作。
二、技术业务理论考场按每场不超过30名考生,单人单座单列的要求摆放和编号。采光、通风良好,卫生、整洁、门窗桌椅完整牢固。
三、操作技能考场环境应符合劳动保护要求,场内的设备、设施、物料、用具的技术条件应与《技术准备通知单》的有关要求相符,工位的摆放,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工种(专业)考核的特点和安全文明规范操作的要求。
四、技术业务理论考核按1:15配置监考员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员;操作技能考核按1:5配置考评员,且不得少于3名考评员。
五、考场入口处应有醒目位置张贴考生守则,考场规则,考试时间及考场说明。考场内应设有考场办公室、考评员及工作人员休息室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。
六、各考室入口处应贴有醒目的试场编号标志,工种(专业)、等级、座位和工位的起止序号。操作技能考场内,应张帖或悬挂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以及警告或禁止标志。
七、在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,应由考场主任组织全面检查和验收,确认无误后签字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