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参考人员应按《准考证》所指定的时间、考场和编号参加考试。
二、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,参考人员凭身份证、《准考证》入场并依编号对号进入操作工位。入场时,参考人员应按《考试准备通知单》的规定,携带工具刃具,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。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。
三、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准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,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,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,以便及时处理。
四、参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、专业程序要求,进行规范化操作,不得有传递、剽窃和舞弊现象。违反者,监考人员有权制止直到中断其考核。
五、参考人员要爱护考场公物,注意安全。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。
六、考试终止时间到后,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,并将操作台(或工位)清理干净,主动请监考人员给予验收。
七、考场内严禁吸烟、高声喧哗。
八、除考场监考人员、工作人员、巡视员外,未经考场主任批准,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。
九、对违反考场规则、考试纪律人员,视其情节,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